关于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缴纳增值税事项的公告

系数投资   2017-12-29 本文章312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2017630日财政局、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等规定,明确了资管产品管理人在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使用简易征收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自201811日起施行。

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管理人将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该等税款将从基金财产中予以扣除,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减少。

如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的,我公司将及时对所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增值税缴纳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告知全体投资者。

 

 

 

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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